发布时间:2026-09-12 15:07
作者来源:芜湖造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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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
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运输车辆维保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峨溪路1号
2.2项目概况: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50台生产运输车辆维保服务,含平板车、叉车、高空作业车、滑移装载机等厂内运输车辆维护保养、应急维修等内容,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设备名称 | 类别 | 型号 | 制造单位 | 出厂年月 | 备注 |
燃油叉车 | 燃油叉车 | 10t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1003 | |
燃油叉车 | 燃油叉车 | 10t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1104 | |
燃油叉车 | 燃油叉车 | 10t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1104 | |
燃油叉车 | 燃油叉车 | 10t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1104 | |
电动平衡式叉车 | 电动叉车 | CPD型5.0t | 蚌埠蓝驰汽车有限公司 | 202207 | |
电动平衡式叉车 | 电动叉车 | CPD型3.0t | 蚌埠蓝驰汽车有限公司 | 202208 | |
平衡重式叉车 | 燃油叉车 | 10t | 龙工(江西)机械有限公司 | 20240419 | |
三向堆垛式叉车 | 堆垛车 | CSDD15FB | 长沙金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250610 | 质保期到2027.1 |
堆垛车 | 堆垛车 | 1.5t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堆垛车 | 堆垛车 | 1.5t | 上海力及升降机械有限公司 | 202104 | |
蓄电池前移式叉车 | 堆垛车 | CQD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2508 | 质保期到2026.11 |
三点式电动平衡重式 | 电动叉车 | CPD20S 1.6t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2508 | 质保期到2026.11 |
三点式电动平衡重式 | 电动叉车 | CPD20S 1.6t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2508 | 质保期到2026.11 |
平板运输车 | 平板运输车 | DCY200型 | 苏州大方特种车股份公司 | 201108 | |
平板运输车 | 平板运输车 | DCY200型 | 苏州大方特种车股份有限公司 | 201112 | |
平板运输车 | 平板运输车 | ST6-2-150型 | 通玛科重型车辆有限公司 | 200904 | |
平板运输车 | 平板运输车 | LRT200T | 苏州灵睿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02408 | |
平板运输车 | 平板运输车 | LRT200T | 苏州灵睿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02502 | |
平板运输车 | 平板运输车 | LRT150T | 苏州灵睿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02509 | 质保期到2026.11 |
内燃牵引车 | 牵引车 | QYCD50-C1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1108 | |
内燃牵引车 | 牵引车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1008 | ||
内燃牵引车 | 牵引车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1108 | ||
蓄电池牵引车 | 牵引车 | QYD300-A1LI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2508 | |
蓄电池牵引车 | 牵引车 | QYD300-A1LI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2508 | |
江淮自卸车 | 自卸车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201108 | ||
陕汽重卡平板车 | 40t重卡 | 陕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20100617 | ||
重型栏板货车 | 货车 | CA1189PK2L2E5A80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202010 | |
滑移装载机 | 装载机 | S16 | 斗山山猫机械(中国)有限公司 | 202309 | |
滑移装载机 | 装载机 | S18 | 斗山山猫机械(中国)有限公司 | 201909 | |
水罐消防车 | 消防车 | 6吨水罐WHG5141GXFSG50 | 武汉汽车改装厂 | 201111 | |
自行式高空作业平台 | 高架车 | GKS-26C型 | 江阴市华澄特种机械公司 | 201106 | |
自行式高空作业车 | 高架车 | GKS-26C | 江阴市华澄特种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201204 | |
牵引式平板车 | 平板拖车 | TCP300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1008 | |
牵引式平板车 | 平板拖车 | TCP300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1008 | |
牵引式平板车 | 平板拖车 | XYTC30T | 济南旭友液压升降机械有限公司 | 202012 | |
牵引式平板车 | 平板拖车 | XYTC30T | 济南旭友液压升降机械有限公司 | 202012 | |
牵引式平板车 | 平板拖车 | XYTC30T | 济南旭友液压升降机械有限公司 | 202012 | |
牵引式平板车 | 平板拖车 | XYTC30T | 济南旭友液压升降机械有限公司 | 202503 | |
牵引式平板车 | 平板拖车 | XYTC30T | 济南旭友液压升降机械有限公司 | 202503 | |
牵引式平板车 | 平板拖车 | XYTC30T | 济南旭友液压升降机械有限公司 | 202503 | |
牵引式平板车 | 平板拖车 | TCP300(30T)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1108 | |
牵引式平板车 | 平板拖车 | TCP300(30T)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1108 | |
牵引式平板车 | 平板拖车 | XYTC30T | 济南旭友液压升降机械有限公司 | 202509 | |
牵引式平板车 | 平板拖车 | XY7C30T | 济南旭友液压升降机械有限公司 | 202509 | |
牵引式平板车 | 平板拖车 | XYTC30T | 济南旭友液压升降机械有限公司 | 202012 | |
牵引式平板车 | 平板拖车 | XYTC30T | 自制 | ||
牵引式平板车 | 平板拖车 | TCP300(30T)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1108 | |
牵引式平板车 | 平板拖车 | XYTC30T | 济南旭友液压升降机械有限公司 | 202012 | |
牵引式平板车 | 平板拖车 | XY7C30T | 济南旭友液压升降机械有限公司 | 202509 | |
牵引式平板车 | 平板拖车 | XY7C30T | 济南旭友液压升降机械有限公司 | 202509 |
3.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3.1技术要求
3.1.1服务内容
3.1.1.1包括一级、二级车辆维护,中、小修理,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不含保险维修和新购车辆的免费保修项目)。车辆维修时,做好全过程的维修记录(如维修过程中的照片、视频等)。
3.1.1.2建立维修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送修单以及结算清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小于3年。
3.1.1.3严格执行质量监测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供应商在3日内无法或者不能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时,供应商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由拒绝)。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应商全权负责。
3.1.1.4在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供应商应当负责联系其他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3.2质量要求
3.2.1维修质量必须符合或达到现行中国国家规定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之一所规定的质量指标体系;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故障、机械事故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负责维修车辆的中标人承担。
3.2.2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为:
3.2.2.1整车修理或总成、发动机修理:质保期6个月。
3.2.2.2计划保养:质保期为3个月。
3.2.2.3小修及日常应急修理:质保期1个月。
3.3人员要求
入围供应商须配备满足服务需求的专业从业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接待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等工种的维修技术人员;人员配置稳定且符合行业管理要求。维修人员每月对重点、一般车辆进行检查一次,关键设备每周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
3.4维修效率要求
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优先维修权利,维修质量不低于国家及行业有关维修质量管理的标准;常规小修、保养业务须在当天完成,总成大修业务不得超过5天,全车大修业务不得超过10天;若采购人有明确的完工时间要求,供应商须尽最大努力满足,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与需方沟通说明。
3.5安全责任要求
采购人车辆在维修期间,若发生因供应商工作失误(技能欠缺、维修迟缓或误操作所引起事故扩大),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对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发生交通事故,按交警部门及相关单位的责任认定结果,由相关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须积极配合处理后续事宜。
3.6维修规范要求
供应商须妥善保管维修过程中更换的旧件,更换的旧件交由需方统一处理,未经需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变卖;可维修复用的部件,不得擅自以换代修;严禁与任何单位或个人串通,开展虚假修车、虚报维修项目、虚增维修费用等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现场维修过后要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及维修现场安全环保5S整洁工作,需方方有权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考核。
3.7返修服务要求
在质量保证期及供应商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导致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的,入围供应商须在3日内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故障非维修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有效证据的,须及时无偿为车辆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无理拒绝。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入围供应商须优先联系品牌主机厂提供技术支持,并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质保期内返修响应时间标准:常规小修不超过3天,常规总成修理不超过10天,常规整车修理不超过20天。
4.付款及结算方式
4.1付款按季度结算,结算后60天支付100%,供应商应准备相应金额票据及维修资料。最终配件维修结算价以此次各类报价为准,而后按照实际维修的配件数量及工时费进行计算。部分特种车辆参照同类型大车对应维修配件价格及工时费进行结算。
4.2结算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人车辆管理部门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每车次维修的“一图二票三单”,即维修过程照片、维修结算发票及维修配件相关材料、报修通知单、结算单等)进行支付结算。如上级工作组检查指出有价格虚高的现象,则须无条件退还虚高部分,并另行对供应商处以3倍虚高价格的惩罚。
5.报价要求:
5.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服务所需的材料、车辆运输、人工劳务、税金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另向服务供应商支付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序号 | 车辆类别 | 数量 | 税率 | 含税单价(元/月/台) | 含税小计(元/月) | 备注 |
1 | 3t电动叉车 | 1 | ||||
2 | 5t电动叉车 | 1 | ||||
3 | 10t燃油叉车 | 5 | ||||
4 | 1.5t电动叉车 | 2 | ||||
5 | 平板运输车 | 6 | ||||
6 | 高空作业车 | 2 | ||||
7 | 滑移装载机 | 2 | ||||
8 | 牵引车 | 5 | ||||
9 | 40t半挂车 | 1 | ||||
10 | 消防车 | 1 | ||||
11 | 牵引拖板 | 18 | ||||
12 | 重型栏板货车 | 1 | ||||
13 | 江淮自卸车 | 1 | ||||
14 | 堆垛车 | 4 | ||||
合计 | 50 | |||||
其他报价内容 | ||||||
15 | 平板运输车发动机大修 | 1 | ||||
16 | 其他车辆发动机大修 | 1 | ||||
技术要求 | 1、以上价格含日常维修及年度二保(保养周期按平板运输车一年二次、其他车辆一年一次,由使用部门签字确认为准)。 | |||||
2、每月对重点、一般车辆进行检查一次,关键设备每周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 | ||||||
3、如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停用设备数量,则停用设备不进行计费。 | ||||||
4、如车辆信息有变化,则按照相应的单辆承包费用进行增减,按实结算 | ||||||
5.2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供应商无法提供有效说明及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3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须包含为提供本次采购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利润、设备折旧、配件采购、应急救援等相关费用,供应商须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所有可能影响报价的因素,后续不得因任何理由提出加价要求。
6.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7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6.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6.1.9投标人应具有从事营业所必须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外资企业或有外资背景的企业投标。
6.1.11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须具有大型平板车维修资质。
6.1.12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7.招标方式
7.1投标文件于2026年9月17日18点前,将盖章扫描电子版标书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yaoyi@wuhu.com.cn。逾期未发送标书文件至邮箱的视为放弃参标资格。
7.2在电脑或手机端下载腾讯会议APP,注册登记确保能正常使用。
7.3开标前15分钟进入指定会议室,做好设备调试工作,确保摄像头、话筒等正常使用。
8.招标安排
8.1招标时间暂定:2026年9月18日上午10:00。
8.2招标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峨溪路1号,2号楼2楼203招标室。
8.3招标要求
8.3.1投标单位名称须与中标签订合同单位、开票单位名称一致,请详细填写。
8.3.2投标报价函必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
8.5技术联系方式:杨磊 18055307718
8.6技术及现场勘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非工作时间请勿打扰。
8.7商务联系方式:姚义 16655359318。
8.8标书文件获取方式:可联系本项目商务人员获取(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非工作时间请勿打扰)。
9.定标方式
9.1前两轮唱标,现场宣布前两轮的最低报价,两轮报价结束后高价者淘汰,剩余两家供应商进行第三轮报价。
9.2三轮结束即为开标结束,现场不公布最终价和预中标供应商。
9.3超目标成本将重新组织商务谈判并搁置报商务委员会决策后宣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9.4最后一轮报价若出现相同金额,将追加一轮报价环节,直至评定出最低报价金额。
10. 其他说明
10.1入围供应商在框架协议履行期间,若发生经营场所变更、资质过期、设备处置更新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的情况,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变更后的条件不低于本次采购要求的,方可继续履行框架协议;未按规定报告或变更后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征集人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解除框架协议。
10.2入围供应商须认真听取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10.3本项目服务期内,入围供应商须确定1名联系人承担项目协调工作。项目联系人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如确需更换,要取得采购人同意并备案。
特别声明:
1)所有参与我公司招标的投标单位都必须本着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独立自主地完成报价,不允许相互间串标、围标,一经发现我司将取消其参标资格并记录供应商黑名单目录,且今后不允许参加我公司的任何招标业务。
2)本公告在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wuhu.com.cn)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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